自新疆1月14日率先披露100亿元地方债发行文件后,2019年地方债发行的大幕正式拉开。
据澎湃新闻统计,2019年1月,共有新疆、河南、福建、青岛、厦门等25个省市自治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合计发行了4179.6643亿元地方债。其中,新增债券3687.6206亿元,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492.0437亿元。新增债券中,一般债券2275.9506亿元,占提前发行一般债券的39.24%;专项债1411.67万元,占提前发行专项债券的17.43%。
单从1月份的发行金额来看,浙江省发行的地方债金额最高,达463亿元,包括232亿元一般债券和231亿元专项债券;深圳市发行的地方债金额最低,仅为9亿元,且全部为一般债券。
各地区地方债发行情况(单位:亿元)
从发行时间看,2019年的地方债发行工作较往年大幅提前。而在过去3年,地方债发行一般在2月才开始启动。
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合计1.39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分别相当于2018年全年限额的70%和60%。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1月10日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求各地1月份启动发债,部分一季度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如东北地区等,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延后。决不允许出现因新增债券迟迟不能发行影响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发债只有一种形式,即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而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则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进行融资,专项债券则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列入赤字。
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更好发挥专项债对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
简单来说,专项债券对应特定项目,并以特定收入偿还。近几年来,财政部积极推进专项债券改革,2017年推出土地储备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等品种,还发文鼓励地方积极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今年已发行的专项债也多用于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
比如,发行专项债最多的两个省份,即浙江和河南,前者发行了231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计划用于杭州市、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等6个地级市的土地储备项目;后者则分别发行了122.74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13亿元城市轨道交通专项债、139亿元棚改专项债、13.5亿元区域医疗专项债,计划用于河南省所辖17个设区市的土地储备项目、河南省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项目、河南省所辖17个设区市的棚改项目、河南省省本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对于专项债的使用,许宏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还指出,指导和督促地方将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方面,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半拉子工程”、存量隐性债务项目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等。
一般债券方面,各地则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比如,新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公共安全、农林水利、市政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支出;福建用于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青岛主要用于道路工程、环境整治及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