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苏州监管分局对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显示,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因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虚增存款规模,违规开展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和集团授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10万元;相关责任人徐建华个人也被罚款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银行此前就曾因票据业务违法受到过严厉处罚。因卷入邮储银行甘肃武威79亿元票据大案,2018年1月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被江苏银监局罚款人民币3230万元。有统计显示,这是去年全国所有城商行收到的第二大罚单。去年7月末,南京银行140亿元定增方案罕见被否,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将此与处罚联系到一起。
为何仅仅一年之后,南京银行的分支机构又因为票据业务被罚?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南京银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其内控管理。定增被否已经对其资本补充造成不利,如果在内控方面再现疏漏,很可能对下一步补充资本带来更不利的影响。
最新处罚
苏州分行被罚110万
相关责任人被罚8万
根据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虚增存款规模,违规开展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集团授信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对该行处以罚款110万元。徐建华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被罚款8万元。
有业内人士昨天向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了业内如何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虚增存款的具体操作。首先,企业贷款之后,贷款资金不让企业用,全部让企业交纳保证金,然后签发所谓“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最后再将汇票在本行贴现。这样一笔贷款人为变成三笔业务:短期贷款、票据和票据贴现;但银行却人为增加了两笔“存款”:保证金存款和贴现派生存款。
该人士指出,这其中潜在的隐患根源就在通过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保证金存款。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流通,存在签发、转让、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保管、承兑等几十个环节,总量巨大,加上链条漫长,这就给犯罪分子进行伪造、套取、诈骗和盗窃等金融犯罪提供了巨大空间。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不仅导致大案频发,对宏观金融政策制定危害也极大,还加大了中小企业负担,甚至诱发企业资金链断裂。
而早在2015年,银监会办公厅就曾发布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提示银行在办理票据业务中避免相关风险,其中一项就是“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具体来说,就是部分银行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资产负债规模;或以贷款、贴现资金做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
曾有先例
镇江支行卷入票据大案
去年交3230万元罚单
其实,因为票据业务违法违规,南京银行曾经吃过大亏。2018年的1月27日,江苏银监局发布苏银监罚决字〔2018〕1号、苏银监罚决字〔2018〕2号、苏银监罚决字〔201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因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3230万元。相关责任人汤松、贡琳因对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管理责任,被江苏银监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具体经办人李海云也被警告,被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公开资料显示,汤松、贡琳分别是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行长、副行长。
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当时被罚是因为涉及银监会此前公布的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
2016年12月末,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对武威文昌路支行核查中发现,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由此暴露出该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案件,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此案还有绍兴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厦门银行等10家机构参与违规交易,12家银行机构一共被罚款近3亿元。
收到江苏银监局的罚单后,南京银行曾于2018年1月29日发布公告进行披露,并表示“坚决服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并已责成镇江分行按要求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分行现经营正常有序。上述处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全国首次
140亿元定增计划被否
此前银行再融资均通过
尽管南京银行否认这笔数千万元的处罚对自己的经营有不利影响,但去年夏天南京银行140亿元定增计划意外被否,让很多业内人士将这两者联系起来。
顶着全国第一家上市城商行名号的南京银行上市于2007年。净利润由2007年的9.09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97.61亿元,增长10倍有余。
在银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南京银行的资本也呈现出明显压力。截至2017年末,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较去年初下降0.78个百分点至12.93%,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降0.4个百分点至9.37%。这已是该行资本充足率连续三年下滑。
这些数字表明,无论是为了日后的长远发展,还是应对眼下日益趋严的监管要求,南京银行都急需补充资本。
于是南京银行在2017年7月提出了140亿的定增方案,并于次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其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南京银行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96亿股,包括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五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这一方案在2017年11月3日被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通过。证监会官网显示,南京银行此次定增在11月7日报证监会审批,证监会于11月14日受理,并在12月中旬给出第一次书面反馈。南京银行于2017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证监会提出十大重点问题,包括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和认购资金来源、单笔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和仲裁的情况、南京银行8次行政处罚的整改情况、不良贷款较低和拨备覆盖率较高的原因、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及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等。南京银行当时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了详细回复。
然而,最终的结果出人意料。2018年7月30日晚间,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通过。这也是首例被监管部门否决的银行再融资方案。第二天开盘后,南京银行一路震荡下行,收盘跌幅为4.21%,盘中跌幅一度达到5.45%。
上市银行再融资被否此前并无先例。在南京银行之前,无论是国有大行农行的千亿元定增,还是其他几家中小地方银行的再融资申请,均顺利通过发审委审核。几乎在同期,张家港银行25亿元可转债、贵阳银行50亿元优先股和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都顺利过会获得批准。而此前,市场也对南京银行本次定增普遍持看好态度,比如中银证券4月份发布研报,认为“南京银行定增处于稳步推进,落地后成长性空间将再度打开”。
被否细节
发审委不足3票同意
导致定增计划被否决
一些市场人士认为,定增方案被否决可能与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在年初收到的3230万元地方银监局罚单有关。不过也有地方银监人士指出,将这个罚单和定增被否联系到一起,其实有些牵强。毕竟南京银行的罚单金额在整个案件中占比不大,与其他几个银行业的大案相比金额也不高;而且年初处罚应该不会对当下的融资行为带来影响 。
两个月后,这一谜题有了新线索。南京银行于去年国庆假日前夕披露了被否细节。根据公告,2018年7月30日,证监会发审委举行2018年第112次工作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如果南京银行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此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但是,南京银行的公告并没有说明是何原因导致该行上会时同意票数不足。
去年定增被否究竟是何原因?今年是否会继续申请定增?屡屡违规的票据业务如何开展整改?对于北青报提出的这些问题,南京银行作出如下回应:上述事项本行此前均已对外公告,暂无更多相关信息披露。本行已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的整改工作。 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供图/视觉中国
深度分析
资本充足率三年下滑2017年年底跌破“红线”
从财报数据看,南京银行近几年净利润增长迅速,同时资产质量也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低于1%,但唯独资本充足率方面出现连年下滑。
该行2018年半年报显示,南京银行去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8亿元,同比增长17.11%,这一增速在26家上市银行中处于中上水平。此外,截至2018年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仅为0.86%。
与此同时,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直较低,已经连续三年下滑。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南京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35%、9.77%、9.37%。截至2017年年底,该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9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99%。
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于2018年底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9.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6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75%。由此可见,南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距离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准还有着不小的差距。特别是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一级资本充足率在2017年年底均已跌破监管“红线”。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仅为7.99%,显著低于8.5%的监管要求。
虽然去年上半年南京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提升至8.44%,但在26家上市银行中仍位列倒数第四位,在上市的城商行中,南京银行这一指标更是排名倒数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