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0年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红线,越来越近。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目前,各大中央企业,正按要求进行2019年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申报工作。
能够享受到上述扶持政策的对象,是指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正式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且需支付分离移交费用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方能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1月17日,一名接近企业资金申报工作的央企人士表示,上述资金申报,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会百分百负担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按照不同的项目类型,财政资金提供资金支持的比例也不一样。其中人员安置的资金支持比例相对较高。
国资委最新数据统计显示,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正式协议签订率已达超过90%,分离移交工作也已完成90%以上。这一轮声势浩大的国企去社会化改革,正在逐渐收尾。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认为,为确保持续减轻国企负担,国企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还将在未来若干年内继续推进。
最高五成
在推动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过程中,各大中央企业能拿到多少钱?
上述央企人士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申报,并不是一刀切,每一家企业的经营情况、背负的社会化担子、最终拿到的资金数额等,各有差异。即便是同一家企业,不同的补助项目,资金也不同。以自己所在企业为例,涉及人员安置的费用,补助比例最高。他说:“最高接近50%,这是所有补助项目中资金比例相对较高的一项。”
根据国资委的要求,2019年1月21日前,相关中央企业需要提交报告名称为《XXX企业关于2019年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报告》给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提交内容包括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申请资本预算补助资金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情况,以及自2012年以来获得过资本预算补助的项目进展和预算资金执行等情况。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上述申报报告提纲中获悉,提交企业还需要写明集团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对于该项要求,上述央企人士表示,这也是评估集团本身和补助资金各自承担比例的一个依据,如果集团经营状况还不错,那么企业自付的部分就会多些。不过不管补助资金达到多少,都不可能全额负担,主要还是靠企业自己。
除去集团经营情况,此轮申报的中央企业,还需要向国资委详细报告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总体工作情况。例如涉及子企业数、总项目数、分项总户数、目前已开工户数、完工户数、移交户数、总资金需求、企业资金配套情况等,均需进行说明。
具体到项目上,相关中央企业需要逐个项目说明此次申请资本预算补助资金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类型、户数、承担单位、接收方性质(是否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是否为本集团内企业)、签订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或框架协议情况、协议金额(重点说明其中属于分离移交费用的金额及构成)、申请资本预算金额、工作进度、预计完成时间等。
值得注意的是,属于原政策性破产企业的项目,还需说明原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情况、职工家属区的承接关系,以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产权隶属关系等。同时包括以前年度获得过资本预算补助的项目情况、开工和完工情况以及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等,以及需要对补助资金结余原因进行说明。
为了解决国企去社会化的问题,除去政策性资金扶持,是否有中央企业尝试过市场化的办法,寻找社会资本接盘侠?
在周丽莎看来,未来的去社会化改革,应该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她认为,为“三供一业”业务设立专门基金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能是比较好的操作办法。
不过,上述央企人士表示,社会资本成功接盘“三供一业”的案例鲜有成功。长期以来,社会资本对于类似“三供一业”的担子并不感兴趣,原因很简单,“不挣钱”。他打了一个比方,“三供一业”中的供水,本身有价格控制,比工业供水价格低,某些时候还需要政府提供财政补助才能经营下去。
基于此,不止一家中央企业下属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给了地方政府等机构。
航天科工旗下管理近40年的永定路街道办事处,便移交给了北京市。经济观察报记者从航天二院获悉,原二八四厂、基建房产部及永定路街道办事处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改革中受到了巨大冲击,航天二院决定对二院后勤保障资源进行整合,将原二八四厂、基建房产部及永定路街道整合重组,组建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难点
即将进入尾声的国企去社会化改革,依旧面临独立工矿区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以及教育医疗机构分离移交深化改革等难点。
按照国资委的部署,2019年工作重点之一,便是“抓住政策窗口期,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其中还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要从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要有明显新进展,为2020年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下基础。
与此同时,中央企业第一批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也会适时全面推开。
为了推动改革的进一步落地,国资委要求,下一步,必须合理确定维修改造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维修改造费用,坚决纠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不合理规定和做法,有关维修改造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孟建民曾表示,中央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不突破当地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维修改造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和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水平。国有企业要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前,已经签订正式协议的,集团公司要筹措资金先行垫付。规范接收主体,中央企业不应承接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和业务,不能形成新的大而全、小而全。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接收办社会职能问题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明确。
事实上,在上述2019年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申报启动之前,早在2018年上半年,国资委就已经提出过专项要求,表示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中央企业,须抓紧协商确定维修改造方案,尽快签订正式协议;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要尽可能在2018年上半年直接签订正式协议,当时要求的时间期限是,最迟不能晚于2018年9月底。
至于大型独立工矿区等特殊情况,企业最迟也要在2018年底前签订正式协议,如果是2019年起新签订协议的移交项目,原则上有关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
国资委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本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达到90%以上,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全面完成。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正式协议签订率超过90%,分离移交工作也已超过90%。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完成供电职能接收。中央企业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也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去社会化改革工作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工作进展不平衡。
孟建民在一次专题座谈会上举例表示,有些地方出台的维修改造标准过高、脱离实际;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三大难题还有待进一步破解。还有少数企业谈办社会负担重时声音大,在剥离时畏缩不前,不敢动真碰硬。
周丽莎认为,为确保未来的移交工作顺利推动,应避免“一刀切”的操作方式,要结合各个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施策、因企施策开展下一步的移交分离工作。
(经济观察报 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