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3月24日,上交所对来自大连的豪森股份出具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德熙、财务负责人赵方灏、董事会秘书许洋等均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罚原因是,豪森股份2021年一季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会计差错,涉及营业收入金额数千万元,其他关联数据也相应不准确。因同一事项,上述公司高管在2022年12月已经吃到大连证监局的警示函。
豪森股份主营智能化产线与智能装备。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远不足以覆盖短期债务,存货和应收账款却高企,16.67亿元的存货已达到营业收入的1.45倍。目前公司IPO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却在上市刚满两年时抛出新一轮再融资计划。
3600万元收入确认违规
2021年一季报盈亏性质生变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豪森股份存在业务收入确认时间不准确的违规行为。
2021年公司共有9个产品项目的收入确认日期与终验报告日期不一致。其中,公司将2021年3月已完成终验收的某项目收入计入2021年4月,涉及金额3596.67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此外,因公司营业收入内部抵消处理出现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
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7日,公司就相关会计差错问题披露更正公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调减总资产1426.1万元,调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952.84万元,调增营业收入3596.67万元,调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8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55%、0.90%、16.23%、115.88%,其中归母净利润由负转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5855.5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 5.09%、6.98%。
上交所称,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德熙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及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方灏作为财务事项的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洋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德熙、财务负责人赵方灏、董秘许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在此之前,2022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德熙、赵方灏、许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德熙、赵方灏、许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货币资金2.95亿短债7.5亿
上市刚两年就再融资
资料显示,豪森股份是一家提供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汽车行业,覆盖新能源车和传统燃油车。2020年11月9日,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而上市刚满两年,公司已经在谋划新一轮再融资。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384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3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驱动电机智能装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两者分别拟投入募集资金6.96亿元和2.97亿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公司此次再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占比已经达到计划融资额的30%。
从2022年三季报的情况来看,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短期借款有6.82亿元,另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47万元,合计约7.5亿元,但账上货币资金仅为为2.96亿元,即便加上1.1亿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也远不足以覆盖短期债务。
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高企,也影响了流动性。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5亿元,存货为16.67亿元,分别占到当期营业收入的43.5%和145%。
另外,较为罕见的是,公司抛出新一轮再融资计划,但IPO的募投项目都没有达产,甚至连一半的资金都还未投完。
公司的IPO募集资金规划了三项用途,其中主要项目“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 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9亿元,但到2022年三季度末实际只投了8374万元,差额2.06亿元。“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专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完成了5000万元的承诺投入,但也没有达产。唯独2.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是按计划进行。
编辑: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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