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证监会披露4宗涉及操纵ETF交易的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分别对福建道冲以及李盛开、张秋丽、王永柯、封建华、解中力、丁华强等相关机构和当事人作出处罚。其中福建道冲操纵成交54.57亿元亏损被重罚,阳昊投资操纵ETF交易后机构注销,虽然交易最终亏损,但相关当事人被处罚。
具体来看,封建华于2015年8月11日至9月8日,控制使用“封建华”账户,进行商品ETF等9只ETF产品交易,影响该9只ETF产品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非法获利约501.96万元。证监会没收封建华违法所得约501.96万元,并处以约501.96万元罚款,共计罚没1003.92万元。
王永柯于2015年6月15日至7月30日,控制使用“周某鹏”账户,进行创业板ETF等4只ETF产品交易,影响该4只ETF产品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非法获利约453.30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永柯违法所得约453.30万元,并处以约453.30万元罚款。
2015年6月15日至8月12日,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道冲)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深100ETF、中小板ETF、中小300ETF等3只ETF产品交易,影响上述ETF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操纵期间共42个交易日内,账户组交易深100ETF、中小板ETF、中小300ETF等3只ETF,累计成交54.57亿元,占账户ETF总成交金额的25.93%。福建道冲的上述交易亏损。
福建道冲的上述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对福建道冲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盛开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秋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015年6月15日至8月14日,阳昊投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50ETF、180ETF、深100ETF等ETF交易,影响其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操纵期间,账户组有37个交易日在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50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量为59.02亿份。
证监会对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罚,时任阳昊投资交易总监的解中力、时任阳昊投资总经理的丁华强分别出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