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月21日讯 网易号外今日获悉,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称《175号文》)。
网易号外获得的《175号文》规定显示,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进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同时,稳妥有序推进风险处置,确保行业风险出清过程有序可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底线。
《175号文》对P2P网贷机构按照风险状况进行了分类,具体包括已出险机构和未出险机构,已出险机构包括已立案机构和未立案机构,未出险机构包括僵尸类机构、规模较小机构及规模较大机构。
对于在营高风险机构,工作目标为稳妥推动市场出清,努力实现良性退出。对于在营规模较小机构,坚决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对于僵尸类机构尽快推动机构主体退出。
对于正常运营机构,《175号文》指出,严格管控存量规模和投资人数,执行“双降”要求;督促机构开展集中信息披露,强化对网贷机构的社会监督;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向网易号外指出,P2P与网络小贷公司最大的区别是资金来源和放贷杠杆率,P2P资金来源于公众资金,放贷规模没有杠杆率要求,而网络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股东和金融机构贷款等,且存在严格的杠杆率要求,整体上看,P2P的风险管理压力更大,且具有一定的风险传染性,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后,风险向公众传染的链条被切断,后续合规整改与处置的压力会大大下降。
(网易财经 李兆元 实习生张樱玲bjlizhaoyuan@corp.netease.com)
以下为《175号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