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1月18日,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悉,康得新对资产查封事件进行公告,并称,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指引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1月7日,新京报独家报道,法院查封康得新、康得集团、钟玉等超7000万财产。据悉,2018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价值七千五百六十四万零三百三十三元的财产。
新京报记者获悉,此案与TCL保理有关。据悉,申请人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价值75640333元的财产。担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企查查显示,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股东为TCL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背后是TCL金融控股集团(广州)有限公司。据介绍,保理公司是TCL集团产业链金融布局的重要一环,依托千亿产业背景,主要服务于万家上游产业客户。
近期以来,康得新风波不宁。2018年10月,康得新公告,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月15日,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2019年1月15日是康得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8康得新SCP001)的付息兑付日。截至1月15日交易结束,上清所仍未收到康得新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上述情况已构成实质性违约。